问一下离婚孩子共同抚养结婚买房还需要共同出吗
问一下离婚孩子共同抚养结婚买房还需要共同出吗
法律上 孩子成人以后父母就没有要求必须承担抚养义务了,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院关于民法典婚姻编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在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就成为离婚时焦点问题。
在实践中,离婚时房屋分割的情况相当复杂。
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