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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民法典第1124条,才不会错过爷爷奶奶指定留给你的财产

摘要知道民法典第1124条,才不会错过爷爷奶奶指定留给你的财产 爷爷/奶奶在世时立下遗嘱,指定将名下存款、房产等财产留给孙子女,但当爷爷/奶奶逝世后,姑姑、伯伯、叔叔们却加入遗...

知道民法典第1124条,才不会错过爷爷奶奶指定留给你的财产

爷爷/奶奶在世时立下遗嘱,指定将名下存款、房产等财产留给孙子女,但当爷爷/奶奶逝世后,姑姑、伯伯、叔叔们却加入遗产争夺大战,孙子女能否顺利取得房产,全看孙子女是否懂得民法典第1124的规定,如果不懂,以为手握爷爷/奶奶留下的遗嘱,爷爷/奶奶指定留给自己的财产必定是自己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要看懂民法典第1124条,首先必须知道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区别。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世时并未留下有效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遗产分配。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在世时所订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被继承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选择遗嘱继承人,也就是说,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多个继承人以及每个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等。

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部分或者全部个人合法财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受遗赠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外指定,如爷爷/奶奶出于对后辈的宠爱,指定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自己逝世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因此,孙子女作为爷爷/奶奶的非法定继承人,若爷爷/奶奶以遗嘱形式将个人合法财产赠与给孙子女,是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对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只有明确表示放弃,否则默认接受继承;遗赠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正好相反,遗赠只有在明确表示接受的情况下才可获得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并且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受遗赠财产的意思表示。

所以,如果孙子女在爷爷/奶奶逝世后知道自己是被指定的受遗赠人,若是60日内没有作出接受受遗赠财产的表示,则指定遗赠给孙子女的财产就适用法定继承,姑姑、伯伯、叔叔作为爷爷/奶奶的子女,就可以依据法定继承主张继承父母的遗产。

那么,孙子女该如何表示接受受遗赠呢?接受受遗赠必须由明确的意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口头形式,也可以通过特定的行为反映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但在发生纠纷时,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力度达到可以确认接受遗赠的程度,比如提交发送给其他法定继承人表示接受遗赠的信件或者邮件,或者选择到公证处就接受受遗赠进行公证。

在(2021)津03民终4065号案件中,外公的遗嘱中记载“有朝一日我去了,我的一切权益财产完全由我的外甥孙子继承”,外甥孙子通过提交向外公所在单位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的证据,以证明自己已接受受遗赠,法院最终支持了外甥孙子的诉讼请求,判决外甥孙子享有外公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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