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子宫”一次40万,代价不是你能承受的
“出租子宫”一次40万,代价不是你能承受的
一对中年夫妇,多年来感情一直很好,也拥有一家外贸公司,家庭事业双丰收,可唯一遗憾的是,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
夫妻二人到医院检查过,医生告诉他们,是因为女方身体的原因无法受孕,怀孕的几率几乎为0。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妻子吕某伤心欲绝,想着自己的丈夫做梦都想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自己却是一个“不下蛋的母鸡”。
没有孩子的家庭是不完整的,妻子吕某很自责,她以为丈夫会离他而去,但是,没想到丈夫还安慰她,没有孩子也没关系,只要他们好好的。
妻子很感动,但是没有孩子始终是她心头的痛。
很偶然的一次机会,她听说可以通过代孕生一个孩子,并且从遗传学上来说孩子是自己和丈夫的,只不过是借助别人的子宫来完成。
妻子吕某欣喜若狂,于是跟丈夫商量,丈夫一听非常反对,这个事本身就是违法的,何况一旦传出去自己的妻子不孕不育的事岂不是人人皆知了吗?
但是妻子要子心切,如果想要自己的亲生孩子只有这一个办法了,经过她反复地说服丈夫,丈夫终于松口了。
可是这种事不能随便找个人,于是接下来,妻子吕某就开始寻找合适的代孕目标。

妻子吕某发现自己健身房的助教了,教练经常锻炼身体素质好,肯定生孩子没问题。但是教练会同意吗?
于是她抱着试试的态度找到助教,说明了来意,助教一开始非常拒绝,但是妻子吕某告诉她,如果帮助自己生了孩子,可以给她40万,让她回去好好想想。
几天后,助教答应了,妻子十分高兴,于是夫妻二人和其签订了一份协议,先支付了一部分定金,等孩子出生后再全部付完。
不久,助教生了一个女儿,于是根据协议,夫妻把剩余的钱给了助教,一共40万。从此以后互不打扰!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可没曾想…
一年后,夫妻二人收到了法庭的起诉书,原来是那个助教将他们夫妻二人告上了法庭。要求探视孩子。

她要求每月探视孩子四次,每次探视可将孩子带回生活两天,并且孩子以后的寒暑假,女助教可将孩子接回家中生活一半的时间。
并且还要求吕某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毕竟孩子也是他的。
这让吕某十分气愤,那把40万代孕费退回!抚养费也不会给女助教!
案子结束了,因为代孕违反了法律,他们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他们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代孕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所以是无法争夺抚养权的,但鉴于代孕方与孩子有血缘关系,法院判决代孕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吕某因为自己的无知,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女助教为了金钱生下孩子,却因为情感的问题想要回孩子。
这是一场悲剧!
代孕不是简单的“出租子宫”,代孕妈妈由于不是正常怀孕,她体内的激素水平和正常孕妇的激素水平会有不同,在孕期需要注射人工激素维持胎儿生长。也正因为此,出现流产和早产的风险都会相对较大,也容易出现生殖健康受损的情况。
孕育的过程的艰辛与风险又不可避免地会令其对孩子产生感情,分娩后将孩子交付给他人的结果会对其心理造成伤害。
情感和生命的传承是没有捷径的,
如果孕育变成了交易,
子宫、孩子变成了商品,
意味着责任和付出会被随意践踏……
孕育是美好的事情,
如果把孕育当成一种赚钱的手段,
如果靠女性的代孕来赚钱,
那么伤害的必然是女性群体。
因此我们要坚决抵制代孕,
为了保护我们女性,
也为了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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